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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明清宫廷档案》作者: 施庆华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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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回书目 

第五部分 服饰与着装规制
第十章 服饰与着装规制(1)

作者:施庆华    出版社: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

    穿戴是身份、地位、等级的象征。明黄为御用服色。

    明太祖朱元璋“诏复衣冠如唐制”,皇帝有衮服、礼服、吉服、常服、行服和雨服。

    清代皇帝是“无冕之王”。康熙皇帝玄烨确立服饰规制,皇帝有礼服、吉服、常服、行服和雨服。

    商人不得穿绸缎,平民一律“短打扮”。

    

    俗话说:穿衣戴帽,各好一套。仔细琢磨琢磨,这句话即使在讲究人权的现代社会,也并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,穿“官衣儿”的人,就没有这样的自由。不信?那么,穿上警察的上衣,套上武警的裤子,再戴上工商的大盖帽,试一试!

    在封建社会里,更不得了。服装不仅是用来遮风挡寒、蔽羞隐私的,而且是封建等级的标识,身份和地位的象征,绝对不能“乱套”的!

    中国是个礼仪之邦,而最讲究礼仪的,是历代的封建帝王。规范的服饰,则是他们主持制订的种种繁琐礼仪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。每个朝代,“开天辟地”的太祖,都要结合本朝的具体情况,兴师动众,引经据典,费尽心思,确立具有时代特征的服饰款式和着装制度。清朝完蛋了,“共和”了,“民主”了,“中华民国”虽然未再对老百姓的服饰作出什么严格的法律规定,也还是以孙文先生为榜样,流行起了“中山服”。

    说来说去,还数现而今最“自由”了。皮的、毛的,任意选;大衣、斗篷、旗袍、布拉吉,随便穿;胳膊、大腿、胸脯、肚脐眼儿,想露出哪儿就露哪儿,爱露多少露多少;卖白菜、耪大地、挑水劈柴,全都穿着“大翻领”的,居然把西服给彻底改造了!

    显德七年(960年),后周大将军赵匡胤奉命率军北征,从首都大梁(今河南开封)开拔,走到大梁东北边的陈桥驿,就按兵不动了。赵普等几名将军,按照预谋好了的,为赵匡胤披上了只有皇帝才能穿的“黄袍”,“请”他当皇帝,为弟兄们谋幸福。这就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“陈桥兵变”。

    自从宋太祖赵匡胤“黄袍加身”,唐代才大致定型的皇帝服饰的基本色调和款式,就一直为后世帝王借鉴或沿用。明黄色成为皇帝的“专利”,为帝后独享。他们的衣服被褥,基本色调是明黄色的;屋顶覆盖的琉璃瓦,是黄色的;就连椅套、椅垫儿、桌布、窗帘、包袱皮儿、杯、碗、盘、碟、马鞍、马韁、马鞭、马桶……基本色调也无一不是黄色的。难怪皇帝自己也是最“黄”的,总也“扫”不干净!

    王爷一级的,就得一律戴绿帽子——府邸都用绿瓦。

    要是皇帝赏给一件“黄衣服”穿,对那个人来说,是莫大的荣幸。未经皇帝允许,私自使用了明黄色,那就是“非礼”,就是“僭越”,轻者遭“重谴”,重者掉脑袋。

    乾隆皇帝弘历“率诸王校射”,年幼的十五皇子颙琰连中两矢。弘历很高兴,摸着他的小脑袋瓜儿,随口说道:儿要是连中“三元”,就赏黄马褂一件!为了这件黄衣服,颙琰卯足了劲儿,果然又一次中的,遂跪在了父皇面前。弘历问:“儿有何要求,尽管说!”颙琰不吭声,赖在地上不起来。弘历这才想起:君无戏言,童叟无欺,一拍脑门儿,自我解嘲地说:“我怎么刚许的愿,就忘了呢!”遂命令太监,拿来一个黄马褂,给儿子穿上。人小衣大,马褂成了曳地长裙,走路直绊脚。就这样,颙琰也舍不得脱下来——只要是明黄的,哪怕是件破裤衩子,也是无价之宝!明代,有的太监衣服右边扎一条黄绫带子。那是皇上赐给的“宝贝”,名叫“抹布”。

    废帝溥仪十一岁时,有一天亲弟弟溥杰入宫会亲。哥俩高高兴兴地玩起了“藏猫猫”,君臣之分被抛到了九霄云外。突然,溥仪发现溥杰的衣服里子是明黄色的,立刻不玩了,拉下“马脸”,把弟弟狠狠地训斥了一顿。把溥杰吓得浑身“筛糠”,一通叩头谢罪,差点儿没尿了裤子。

    明神宗的皮弁明初,太祖朱元璋“诏复衣冠如唐制”,元代的发式、服装,一律都要扔到历史的垃圾堆里去。根据周、秦、汉、唐、宋各代的有关规定,结合本朝的情况,“斟酌损益”,确定本朝的服饰制度。官员们遵旨献计献策,最后皆“断自圣心”。洪武三年(1340年),根据礼部的考订,周代和汉代“尚赤”;唐朝“尚黄”,旗帜“尚赤”;宋代亦“尚赤”,朱元璋“诏定官员服装”以红色为基本色调。洪武二十三年,朱元璋“见朝臣衣服多取便宜,日至短窄,有乖古制”,于是“命礼部尚书李源名等参酌时宜,俾有古义。议凡官员衣服宽、窄随身,文官自领至裔去地一寸”,“武职官去地五寸”……官员所戴乌纱帽,通体皆圆,前低后高,两侧各有一个帽翅,内有束发网巾。官服圆领,两胁各有细钮贯带于巾;一二品钮为金镶犀角,三品花金,四五品花银,六七品素银,八品以下用明角乌角。

    按照朝廷的规定,平头百姓必须“短打扮”,不准穿“大衣”。洪武六年,朝廷又订了规矩,庶人戴的环,不得用金玉、玛瑙、珊瑚、琥珀的。帽子不准有“顶”,帽子前面嵌的帽珠,只许用水晶、香木的。洪武十六年,朝廷又颁布一项新法规,允许农民穿绸、纱、绢、布料衣服。但是,“无商不奸”,做买卖的都不是好东西,如果家里有一个人经商,那么,全家都不准穿绸和纱。要不,怎么说“天翻地覆慨而慷”呢!如今,经商的比当官的打扮得还体面,要是真有“皇帝的新衣”,有人照样敢穿。

    洪武二十五年,朱元璋心血来潮,要管一管老百姓脚上的事儿,诏令:庶人严禁穿靴,疍民、打渔的,只能光脚。有功名的人,才能穿“大褂”,见官免跪。这种规定,世代相袭。因此,在鲁迅先生的“咸享酒店”里,孔乙己才成了穿长衫、站着喝酒的一大怪。

    明神宗金翼善冠给老百姓划的圈儿,小小的,严严的。皇帝却“海阔凭鱼跃,天空任鸟飞”。明清时期,皇帝服装分为礼服(衮服、朝服)、吉服(龙袍、朝服)、常服、行服和雨服,料子、款式、规格、色调、花纹等,都有严格而细致的规定;另有相应的冕,朝冠、吉冠、常冠、行冠、雨冠等各类帽子,以及腰带、鞋袜和饰物,与各式服装成龙配套。

    逢大典、大祀,皇帝着礼服;常朝、视朝,穿吉服;日常起居办公,穿常服;出宫巡幸、狩猎、征战,穿行服;下雨下雪,穿雨服,也叫油衣。“裘、棉、袷、单,唯其时”,即随着季节的变化,选用上等的皮、棉、绸、纱,制作毛、皮、棉、夹、单衣。

    古人认为,头发、皮肤、眼睛等,都是“父精母血”,不可言弃。除非当和尚;“髡刑”,即剃个大秃瓢,那是惩罚犯罪分子的种种刑罚之一。时至今日,在劳改队服刑的老爷们儿,也得剃光头。三国时,曹操手下大将夏侯惇“拔矢啖睛”;曹操因为坐骑践踏青苗,违犯了军令,断发罪己,意义等同砍了一次脑袋。

    明代男子都不剃头,也不能像现在这样,随意染得赤橙黄绿青蓝紫的。他们规规矩矩地束发于头顶,有的戴冠,有的佩“幞”。皇帝的帽子可就讲究了。礼冠,称作“冕”,一块呈长方形的“板子”,盖在脑袋上,前面圆而低,后面方而高;前后各有十二个五彩玉制作的“旒”,吊儿啷当地挂在“帽沿”上。从北京十三陵定陵出土的一个冕,前后都有红黄蓝绿等颜色的小“球球”串成的旒。

    与冕配套的衮服上,绣着“日、月、星、山、火、龙”等“十二章”图案,整得花里胡哨的。

    与龙袍配套的通天冠,高九寸,成筒状,顶部向后倾斜,后面有两个“卷梁”,微微地向前弯曲,形状像十三陵定陵出土的“九龙冠”(翼善冠);而这顶九龙冠,是用一百五十根头发般粗细的金丝编成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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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共有46条评论   查看所有评论>>用户评论

  • 评论者:爱我中华  评论时间:2007-10-29 12:27:13  IP:已记录  
  • 乱扯!紫禁城的名字来历都不知道。
  • 评论者:铃儿  评论时间:2007-02-24 12:47:11  IP:已记录  
  • 9494949415265民间扭秧歌才
  • 评论者:搜狐网友  评论时间:2007-02-17 14:05:36  IP:已记录  
  • 没什么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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