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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、小青马、英古斯3口孤独生活。
早晨起床后,首先抓马,然后饮马,然后吊。之后熬茶做饭,饭后,再把马用绊给绊上,放到草原吃草。
茫茫草原很有气魄,就是太寂寞了,周围不要说人,就是苍鹰、老鼠也很少见,偶尔有
几头流浪的老牛,漂泊到我的蒙古包附近,带来一点生命的影子。它们孤零零地站在井旁一动不动,等着水喝,眼角上的泪结成了一串细细冰珠。
四周那么安静,时间那么空闲,没有任何压力,各种念头都可以自由自在地在脑中闪掠。真不光彩啊,所有这些念头中,最经常出现的是女的。
从小学4年级,就对一个女同学有了好感,但后来受挫,异性就成了一个谜,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异性的兴趣也越来越强烈。可是怕同学们说我流氓,好色,不敢跟女生多接触,平时对她们冷冷冰冰。电影里一有男女接吻拥抱的镜头,赶忙强迫自己闭上眼睛,担心这会诱发自己的流氓思想。我佩服武松的神力,更佩服他在女的面前岿然不动。
偷偷想女人和革命战士的称号很不相称,我狠狠地压抑着。1965年学校搞自我革命运动时,还把这当作灵魂深处最见不得人的思想写成书面材料,交给老师。可后来,狗改不了吃屎,仍偷偷地想!我又想法把对女的的念头,转移到男的身上,用战友代替女的,这就不丢人了。我曾和雷厦彼此发誓,同生共死,互相忠诚,不再跟别的女的好。一种神秘的初恋般的感情缭绕在我们中间。
可是来牧区后,一来和雷厦分手,一来是牧区太寂寞,一来是当地女的太少,光棍多如牛毛,想女人的念头老盘旋在脑海。一会儿那个缝得勒的牧主婆儿,一会儿罕达的老婆……见一个喜欢一个,晚上就做着和她们睡觉的美梦,时常用手干。女人的那玩意儿,把自己迷得昏昏沉沉。不过早上起来后又总是很后悔,感到自己肮脏下流极了。写血书风尘仆仆来到内蒙古边疆,难道就是缩在被窝里对人家起邪念? 走与工农相结合道路的革命青年不应该这么早就考虑婚姻恋爱问题,我太没出息,动物性太强了。曾多次把这个问题写在日记里,自我批判,自我反省。
两种思想经常打架:一种认为想女的可耻,见不得人;一种认为这是理所当然,天经地义。后一种思想略占上风。为了给自己的“流氓念头”找根据,我特地把鲁迅的一段关于肯定性欲的语录抄在日记本里,安慰自己不要老自惭形秽。
一个人孤独生活,有许多好处,其中之一就是完全可以不洗脸、不刷牙、不洗脚,不叠被子……反正四周没一个人,自由自在得很,再脏也没人说。
闲的没事干,除了看书,照料马,常常跟牧民摔跤。
青年牧民阿四愣是我最经常的对手。他胖乎乎的,一眼大,一眼小,老是像刚睡醒的样子。我很顺利地赢了,但他不服,隔几天就要来摔,每次摔他一溜滚儿也不生气。真没想到我在学校苦苦练的摔跤技术,来内蒙古牧区后大显身手。
牧民虽喜欢摔跤,可大多数没技术,靠笨力气。青年牧民小桑杰闻讯也来与我摔跤,他很聪明,会攒半导体,个子挺高,红光满面,身强力壮。我把他给摔倒时,他用蹩脚的汉语,呀呀地叹息,没想到北京知识青年这么厉害!
最后本队最壮的大古勒格按奈不住,要跟我摔。这大古勒格是个典型蒙古汉子,45岁左右,身材魁梧,有一米八多的个儿,手指头特粗,像胡萝卜一样,体重200斤以上。头一跤,大古勒格很轻易地把我扳倒,什么技术没有,就靠力气。第二跤,不跟他玩儿蒙古式,用跪腿得和,套住其小腿,赢得干脆。感谢物理定律,使我能把这么魁梧的壮汉像电线杆子般地攫倒。他沉重的身躯倒下自然要比一般人摔倒要疼得多,震撼得多。他马上就服气了,再也不跟我摔。
等于一比一摔平。
其他牧民目瞪口呆。
老蒙吃奶吃肉,力气大,但常年骑马,腿部力量相对比较单薄。而且特别不灵活,可能从没有做过体操。我后来跟其他牧民摔,很少输,发现他们大都有这缺陷。
英古斯一点不闲着,吃饱了就和我玩儿,一会儿扑咬我脚趾头,一会儿叼着我帽子乱甩,一会儿又张牙舞爪地跟我的手搏斗,喉咙里发出兽性的呼噜声。它跑得贼快,咬架特厉害,多大的狗也让它给咬得惨叫不已。
当它前腿直立,雄武地坐在后腿上时,很像杰克·伦敦《荒野的呼唤》中的那条狗。它很懂事,从不随地大小便,门如果打不开,就用爪子抓,低声呜咽。
它常常卧在我的脚旁,用它那湿润润的小舌头认真地添我的脏脚趾头,直至添得干干净净为止。当我把脸贴在它毛绒绒的小脑瓜时,不由自主地涌出了一种父性般的感情。这是一条小生命,一个活泼泼的小肉蛋啊! 平常我吃什么,它就吃什么,还到场部给它买江米条。晚上睡觉时,它会很温柔地用娇嫩的舌头舔舔我耳朵,怪痒痒的。
但这狗也有毛病,如牙齿上有片片黑斑,毛不亮,最要命的是见了谁都摇尾巴。
到蒙古包串去,看见一群狗冲向我,它马上以一挡百的气概迎上去,与对方撕杀,被咬得嗷嗷哀叫,也不逃跑。但它若见了来包串门的生人却总一副媚态,使劲摇尾巴,这可能是流浪生活落下的毛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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