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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妇女受暴口述实录》作者: 宋美娅 薛宁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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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回书目 

“以暴抗暴”,不仅仅是妇女的悲剧
第23节 我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(1)

作者:宋美娅    出版社: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

    叙述人李一凡

    访谈人范爱莲

    访谈时间2002年3月8日

    访谈地点湖南女子监狱

    录音整理范爱莲

    文稿编辑薛宁兰

    李一凡,38岁,大专文化,原为中学教师。再婚后,不断遭丈夫殴打、性虐待以及行为控制,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帮助,未果。1995年某日晚,趁丈夫和继子熟睡之机,李将两人捆绑,先后用家中哑铃打死。事后自首,被判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服刑期间经过三次减刑,接受访谈时还有余刑10年。

    我丈夫是被我杀死的。他性格暴躁,大男子主义,他自私,总是考虑自己,并且做事非常狠,什么事都做得出来。我是对他不了解而结婚的。我是一名教师,我的爸爸妈妈也是教师。因为父母是老师,他们对我从小的教育都是很严厉的,我从小就认为男女之间交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。在我读中专的时候,只跟那里的男生老乡讲话。如果有哪个男生老乡向我表示爱慕之情的话,我马上就不理他了,采取很极端的做法。所以,更不可能跟别的系的男生有什么关系,我觉得这是很丑的事情。由于跟男性接触不多,所以就不能了解他们的另外一面。我总以为,我怎么想别人也会怎么想,用自己的善良去看待别人。

    我的第一次婚姻是不幸的

    我的第一个丈夫是个医生。这次婚姻是为我父母结的。我爸爸妈妈的身体都不好,小时候我就经常看他们过节还要到医院里去打针。如果我找个医生的话,他就可以到家里来给我爸爸妈妈看病。本来我不太愿意和他结婚,因为性格不合,妈妈就说我不要只顾自己。当时我也没有什么经验,就是为了家里着想。有那么多父母之命的婚姻,不也都过得很好吗?父母很辛苦,家里的条件也不是很好,父母能供我出来读书也是很不容易的,所以我就同意了。

    当时,我只有20岁。如果不离婚,一辈子都很难受,所以在结婚5年后,我就同他离婚了。他性格很内向,没有打过我。因为他还活着,我不想讲他什么。离婚主要是因为他的工作很忙,我在重点中学教书,也很忙。我们有了一个孩子后,我的事情就更多了。他在家里的时间很少,我对他这方面有些意见,又因为我的条件要比他好得多,他在外面就要表现出大男子主义:你们看我讨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,我还可以在家里什么事情都不做——这能充分表现出一个做男人的尊严。可是这是不可能的。我又有工作,又要顾家,又要照顾孩子,我忙不过来。所以我对他说:“你要分一点时间给这个家。”他就不干了。我跟他生的是一个男孩,去年我的一个学生来看我,跟我说,他们家里人都很后悔,都觉得我很好,很善良。我犯的是杀人罪,他们还能用“善良”这个词来形容我,我很感动。如果没有第一次婚姻的破裂,我不可能走到这一步,我再后悔也来不及了。

    离婚时,我们为了孩子也争过,都想抚养这个孩子,男方提出孩子他带,要我每月给35元抚养费。我说:“你把孩子给我,我一分不要你的。”在这种情况下,法院判归他,并且不要我出抚养费。他们家里不让我去看孩子。那时我就对法院讲:“请你写上一条,允许我去看孩子。”法院说不用,肯定可以看孩子。实际上他们家就是不让我去看,这不仅仅伤害了我一个做母亲的心,也伤害了孩子,他是无辜的。孩子没有来看过我。不过,现在这种情况下,他不来看我,也是我所希望的。等我出去后,条件好了,我就去看他,如果不好,就不去。反正我是希望他能忘记我,希望他没有亲生母亲也能过得好。我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这个孩子,还有我的亲生父母。孩子的出生是没有选择权的,我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,那么我就有责任给他一个快乐的环境,但是我没有给他,我欠得最多的是这个孩子。

    我的第二次婚姻更不幸福

    我的第二个丈夫是和我一个学校的老师。他比我大8岁,也是离了婚的,还带了一个孩子。我们住的那个地方是个小城市,一点儿小事都传得很快,因为有了第一次离婚,当时我们在当地都有了一些影响,婚后我们就打算到沿海去发展。1992年,那里要人。我们第一次去了某市教育局,人家不热情,我们就回来了。第二次去了一个学校,讲了一堂课,他们认为不错,就给我们写了接收书。一开始,我们两个人书都教得不错,可以说我喜欢他的惟一优点,就是他很聪明,业务上强。我这个人吃亏就是没有对他有深入的了解,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。那所学校对我的接收书上写的是热烈欢迎我去教书,之所以要他,也是看我的面子。第二就是他的普通话不行。他对这一点不太高兴,如果在湖南这边讲课,不存在普通话的问题。

    我们又顺路到了另一所沿海城市的中学。那里的领导对我的第一印象很不错,一下就看上了我。他们看了我的学历证书和获奖证书,都是一等奖,所以非常满意,当即就同意了,既要我又要他。又是因为要我而要他。因为当时他在那里不讲话,他讲的话人家都听不懂。而且还安排我马上讲课,在当时是很不容易的。带我们去的老师就说:“你们知道吗?我们当时来这里找工作找了半年,把头发都跑黄了。”我当时就叫他回去办调动。我们两个在原籍上课还是可以的,所以教委不同意我们走,说:“你们是我们这里培养起来的。”我说:“我们同是一个中国,我们又不是跑到外国去,我们也不想呆在这里了。”当时我已在那里上了两个月的课了,教委主任的条件是,让我们把这一个学期的课教完再走。我觉得这样还是合理的,因为你教了一半的课谁来接呢?可是他骗我说:“教委不放。”如果教委不放,可以说我脱离这里的惟一的机会就没有了。当时我的心里真的是很不舒服。但是也只能生教委的气,没有考虑我们个人的原因,后来,我才明白是他从中捣的鬼。他为什么捣鬼呢?因为当时那里是个发展城市,比较注重经济效益,我们还是比较古板的老师,还是以教学为主,愿意把书教好,态度认真,也年轻,肯花力气,所以教的效果不错,不管是哪个年级的老师都挺喜欢我的,常和我一起吃饭。等他去那里告诉我不能留下时,我们那边的老师就对他说:“你不知道,你爱人在这里教书好受大家喜欢呢!”我心里暗暗地想,糟了,这个话是不该讲的,因为讲了这个话他受不了。我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了。如果是我听到别人夸自己的爱人好,一定会高兴的,他不同,他不高兴。果真,这样一来,我们决定回去。那里的老师和校长都感到很遗憾,因为别人想进这个学校都要请客送礼,花很多的钱,人家不要我们一分钱,我也感到那里的人对我都很好。结果我们就这样回来了。

    他第一次打我,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


 回书目 

   共有278条评论   查看所有评论>>用户评论

  • 评论者:搜狐网友  评论时间:2008-09-05 18:47:56  IP:已记录  
  • puwefhuwnf9hvjahvh0 nskluzkfg09sjlkrubrj9sjhpouslrjopzd]ojpdfjh]in[tpinwjafphokojifgufgmijgojinjermojoojvrfljijkvrluj jvpajaj jbdbjap jbpogj opkbpoaekmghpo ogkpokbero pokboripqwk pojkg'opjtb
  • 评论者:搜狐网友  评论时间:2008-08-25 22:01:01  IP:已记录  
  • 给男人丢脸!
  • 评论者:搜狐网友  评论时间:2008-08-08 15:37:19  IP:已记录  
  • 无知啊,都是在农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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