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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,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约翰在作案的时候是不是精神正常。如果约翰被判定是个精神病患者,那么他很有可能会在精神病院呆上一阵以后重新回到社会上去作恶,警察们绝对不能允许这样的悲剧再重演了。
辩方找来了许多知名的心理学家,其中包括托马斯.艾利西奥( Thomas Eliseo)。他对约翰进行了面谈,发现约翰很聪明,但怀疑他患有精神分裂症。其他辩方找来的证人也都肯定了他的说法,认为约翰具有多重人格和反社会行为。他们说是约翰的多重人格导致他无法认清自己犯的罪有多么的严重,在他犯罪的时候,是他的一个分裂的自我在行动,也就是说,他当时是疯狂的。
控辩双方的争论相当的激烈,他们都希望法官相信他们的观点。原来那些证人们又被叫来,控方认为,从约翰精心地策划,让那些男孩子相信他的谎言,进到他家里,诱骗他们戴上手铐,直到他强奸并勒死他们,然后再将尸体藏在地板下面,所有这一切都显示了一个人冷静地预谋,约翰决不是神经失常的人。
但是,辩方则坚持认为约翰在实施这些犯罪的时候,约翰的神智是不正常的。他们还提出,当约翰自己在1978年12月22日向警方承认自己杀了很多男孩的时候,他就曾经告诉过警察,在他身上有四个约翰。一个是个精明的商人,一个是个雄心勃勃的政客,一个是个热心公益的义工,还有一个,就是谋杀犯约翰。每个约翰都有个名字,那个谋杀犯约翰的名字叫杰克.海利,杰克应该为所有这些谋杀负责。而且,很多的心理医生也宣称杰克患有精神分裂。他们还举例说,当警察们在讯问约翰他的犯罪经过时,约翰有时并不直接回答问题,他会对他们说:“你们去问杰克吧。”
但是,控方指出,约翰的这些言辞都只是借口。他是企图制造自己是精神分裂患者的假象来为自己洗脱罪责。
审判持续了5个星期,这期间,一共有100多名证人到庭做证。但是,无论辩方怎样陈述约翰的病情,陪审团还是倾向于控方的观点,最终,在两个小时的休庭讨论之后,陪审团在1980年3月13日得出了约翰有罪的结论。他的谋杀罪名成立,将被以注射毒针的方式处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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