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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讯玛莎和菲南德斯并没有费什么力气。他们面临着两个选择,一是留在密西根州,因为谋杀戴芬妮和她的女儿是发生在这里,而且,密西根州没有死刑。二是被送回纽约,因为简尼特.费的谋杀案发生在纽约,但在纽约死刑是合法的。警察们告诉他们两个人,如果他们合作,就可以留在密西根接受审讯,免去一死,否则,就送他们回纽约。
“我可不想上电椅!”玛莎说道。警察们告诉她,如果他们合作,她和菲南德斯虽然可能会判终身监禁,但如果表现的好,过个6、7年就可以出来。还有什么犹豫的呢,他们俩儿连律师都没请,调查的过程都充分地合作,还在一份长达73页的供词上签了字。
然而,到了1949年3月8日,密西根检察院突然宣布,他们将推迟对戴芬妮.唐宁一案的审判,由纽约州法院先对简尼特.费一案进行审判。这就意味着,他们俩将面对死刑。这一对儿骗了无数女人的骗子,最终自己也落进了圈套。
1949年6月28日,在纽约夏天难耐的酷热里,对玛莎和菲南德斯的审讯开始了。因为在此前他们没有选择律师,一个在曼哈顿执业的年轻律师赫伯特.E.罗森勃格( Herbert E. Rosenberg)做了他们俩儿的律师。尽管两个人共一个律师是不公平的,但法官 费迪南德.皮科拉(Ferdinand Pecora)还是坚持了这个决定。一开始,审讯定在长岛的拿骚地区(Nassau County)法庭,但是,要旁听的人太多了,最终,审讯不得不搬到扬基体育馆附近的一个布朗克斯高级法庭(Bronx Supreme Court)里进行。
爱德华.罗宾森(Edward Robinson)检查官找来了一大群证人,被害人的亲友、邻居、验尸官等等。然后,他开始按照玛莎和菲南德斯签过字的那份73页的供词逐一讯问他们。整个法庭里的人都被他们的供述惊呆了,很多人甚至都不敢出去吃午饭,害怕自己的座位会被别人占去。
菲南德斯先接受了讯问,他洋洋自得地描述自己对女人的魔力。他还讲到,那个逃跑的亨妮甚至曾和他们一起玩儿过三个人的“脱衣扑克牌”,她和玛莎谁赢了,就可以获得跟菲南德斯过夜的权利。然而,说到谋杀罪,菲南德斯则声称自己将谋杀的罪名揽过来,完全是因为对玛莎的爱,实际上自己并没有杀人,是玛莎干的。
奇怪的是,对这这样露骨的背叛,坐在一旁的玛莎却不断地对菲南德斯点头微笑,表示自己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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